教师是是学院所有工作的主体,学院教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、社会服务等各个职能都需要教师来完成,其主要任务是进行教学和人才培养。不同业务技术职称的要求不同,其具体职责如下:
一、助教的职责
1.承担课程辅导、答疑、批改作业、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,协助中高级职称教师组织教学工作。经教研室或课程组批准,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授课工作。
2.参加实验室建设,组织和指导实验、实习、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。
3.参与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或教学、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4.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。
二、讲师的职责
1.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,组织课堂讨论,指导实习、实训、社会调查。
2.承担实验室的建设工作,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,参与编写实验大纲和实验指导书。
3.参加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,参加教学法研究,参加编写教材和教学参考书。
4.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、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5.根据工作需要,担任辅导、答疑、批改作业,及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工作。
三、副教授的职责
1.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,组织课堂讨论,指导学生民实习、社会调查。
2.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,要有稳定的学术研究方向,参加学术活动,参加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、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,根据需要,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,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。
3.主持或参加编写、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,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,参与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工作。
4.指导实验室的建设、设计,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教学内容。
5.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、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6.根据工作需要,担任辅导、答疑、批改作业,及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工作。
四、教授的职责
1. 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,应承担比副教授要求更高的工作。领导本学科教学、科研工作,做好科研团队的牵头人。
2.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,如因学科特点或课程安排等未能教授本科课程,应主动为本科生开设专题讲座或指导研究工作。鼓励知名教授为本科生讲授基础课或开设专题讲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