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科学学院考试考核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1970-01-01 阅读次数:

一、为了加强学院对考试考核工作的管理,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,特成立生命科学学院考试考核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委员会),负责学院考试考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。

二、委员会由学院院长、党委书记、副院长、副书记、系主任、教学秘书、教研室主任等组成,由院长任主任,党委书记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任副主任,教学秘书任秘书。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负责,秘书协助委员会各项工作的落实。

三、委员会的工作职责

1.检查学院落实教务处有关考试考核工作相关文件规定情况。

2.决定每学期课程考核方式,对考试课程命题进行审批,安排考试日程。

3.负责考试过程巡查,对于发现的考试作弊学生提出处理意见。

4.组织并监督考试后的阅卷工作,保证阅卷工作的公正、严明。

5.审查实习实训指导老师,组织评定实习实训考核成绩。

6.对考试考核材料进行核查和总结,对存在的问题提高处理意见。

7.收集、整理和汇总考试考核有关资料并存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