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学院院长、分管副院长领导下,负责学院教学科研各项管理工作。
二、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,严格执行大学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。
三、组织修订和调整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。
四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,下达学院学期教学任务书,编制、印发课表。
五、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管理、毕业成绩总表的审核和毕业资格审查,提供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有关资料。
六、负责学院教室的调配及多媒体教室的管理。
七、负责组织完成学院新专业的研究、论证和申报工作。。
八、负责学院师资、外聘教师的管理,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,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。
九、负责组织全院的题库建设。负责期末考试、毕业考试、重修考试等的安排与组织工作。
十、修订、完善学院教学管理制度,做好各类教学文件的管理,按教学评估体系,建立教学档案。
十一、检查、指导、监督学院教研室、教师的教学工作,保证教学工作的开展和教学质量的提高。
十二、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的监控,开展教学检查与评估。
十三、安排学院本科生见习,协同相关部门检查学生毕业实习。
十四、协同做好学院重点学科、重点课程、重点实验室的评估、申报和建设工作。
十五、协同相关部门完成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的登记、统计等工作。
十六、协同有关部门作好招生计划与新生报到工作。
十七、审核、汇总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的课时津贴。
十八、完成学校教务处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